0534-5019265
基本結構 主要由攪拌器、傳動裝置及攪拌軸系三大部分組成。
(1)攪拌器主要由攪拌槳(或葉輪)和附屬構件組成;
(2)傳動裝置由電動機、減速機以及支架等組成;
(3)攪拌軸系由攪拌軸、軸承和聯軸器等組成。
2.2 工作原理 水處理工藝對攪拌的要求可分為混合、攪動、懸浮、分散四種 。
(1)混合是通過攪拌作用,使與水的比重、粘度不同的物質在水中混合均勻;
(2)攪動是通過攪拌使混合液強烈流動,以提高傳熱、傳質的速率;
(3)懸浮是通過攪拌作用,使原來靜止在水體中可沉降的固體顆粒或液滴懸浮在水體中;
(4)分散是通過攪拌作用,使氣體、液體或固體分散在水體中,增大不同物相的接觸面積,加快傳熱和傳質過程。 一言以蔽之,實現攪拌的目的是通過能量的傳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