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534-5019265
脫硫攪拌設備吸收塔漿池、石灰石漿液箱、濾液箱、事故漿液箱及其它所有儲存漿液的箱、罐、池和容器應配有攪拌設備,以防止漿液沉降結塊。攪拌設備設計、生產和安裝根據相關規則中進行。所有攪拌器能連續運行。如果工藝設計考慮需要,攪拌器應配備緊急備用電源。
攪拌器整個裝置(包括電機和傳動裝置)均應按照最大電機短路電流轉矩條件設計。攪拌器的零部件應設計有足夠強度。彎曲臨界轉速至少應超過最大操作轉速的20%;扭力臨界轉速至少應超過最大操作轉速的10%;軸的設計應具有足夠的強度以傳遞驅動漿葉所需的力矩,軸的設計還應具有足夠的剛度和直線度。攪拌器組裝完成后,應保證軸的靜態擺動量不超過保證值,機械運行試驗時,擺動量不超過保證值。
攪拌器傳動裝置的的軸承應為滾動,脂潤滑,耐磨軸承。應采用耐污墊圈。采用徑向墊圈時,應采用至少厚2mm的軸保護套,并對軸表面進行硬化處理。發運前應對軸承進行潤滑保護。每臺攪拌器及其附屬設備的布置方式應能便于操作、維修和拆卸,而且不中斷裝置的運行。攪拌器的運轉件和磨損件應易拆卸更換。更換時,無需排放攪拌漿液。